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布109年3月14日起從歐洲27國 返臺者均需居家檢疫14天, 以及3月15日公布北部高中校園首例境外移入確診病例, 爰請各校務必落實下列事項:
一、主動聯繫返臺教職員工生:
(一)即日起從境外返臺之教職員工生(包括境外生), 學校均須主動聯繫,確認是否須居家檢疫或自主健康管理。
(二)請向校內教職員工生宣導,如因個人行程出遊返國者, 請務必將旅遊史主動告知學校,以利學校安排健康管理相關措施, 如因隱匿而造成校園防疫破口,將依校內獎懲規定追究其責任。
(三)另請提醒校內教職員工生於出國期間, 倘與確診病例有所接觸者,返臺入境時應主動誠實申報, 並通報1922及學校。
二、學校經聯繫,確認須居家檢疫者後,請配合如下:
(一)為境外師生者,除本部每日仍會依移民署通知, 主動通報學校外,也請學校依本部109年2月10日「 港澳學生管理及防疫措施」通函, 與地方窗口做好每日居家檢疫名單交接,並安排隔離宿舍。
(二)為本國教職員工生者,須在自家進行居家檢疫, 惟仍請學校掌握、關懷渠等教職員工生, 並提醒擅離居家檢疫住所將被開罰,同時妥慎安排學生相關教學、 行政、學習等銜接措施,以避免教職員工生返回學校。
三、學校經聯繫,確認須自主健康管理者後,請配合如下:
(一)提醒渠等教職員工生,依指揮中心「 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」規定,應儘量避免出入公共場所, 爰請積極安排其在家或宿舍休息,不要到校。
(二)配合在家或宿舍休息之學生, 無須核給假別且不應將其列入缺課紀錄, 並應同時提供安心就學方案及安排學習銜接措施; 另有關教職員工部分應請病假,但不列入學年度病假日數( 惟自109年3月13日起非因公奉派出國, 且返國後經衛生主管機關列為自主健康管理對象者, 列入學年度病假日數,或改依其他假別辦理), 並請同時安排相關教學及行政工作銜接事宜,以維護權益。
四、指揮中心建議事項:
自109年3月16日起,從境外返臺學生( 含過去14日曾有國外旅遊史),如非前述居家隔離/檢疫/ 自主健康管理等對象,但自返臺日起外出及上學期間, 仍應每日全程配戴口罩、勤洗手、 早晚量測體溫直到14天期滿為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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